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建发〔2025〕21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农业(农牧)农村局、能源主管部门、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四川省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监督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四川省能源局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5年3月25日 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zip 40c513b52c40a1546deecec398429511.zip (309.3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