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资格预审招标项目投标计算机信息两阶段一体化监管机制的通知各区、市招投标监管部门,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各有关单位: 为尊重、保障招标人依法行使自主权,同时切实打击遏制围标串标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招投标市场依法、公正,现就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资格预审招标项目投标计算机信息两阶段一体化监管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采取资格预审方式招标的建设项目,采集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人使用计算机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加密锁序列号等计算机信息,与后续投标阶段的投标单位计算机信息进行跨阶段比对,全程一体化监管,推送评标专家,由评标专家依照招标文件要求评审。 采用资格预审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发布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对资格预审和投标两阶段投标人使用计算机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加密锁等信息进行一体化比对。两阶段整体中,不同投标人之间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视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雷同,否决涉及单位投标。 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上述问题一经发现,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并作为围标串标重要线索第一时间报告监管部门,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各相关单位应切实加强监管,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招投标违法违规发现能力和打击力度,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公平、公正、高质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