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审查质量网上核查的通知
吉建消〔2025〕1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落实年度工作计划,提高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审查质量,保障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安全,决定开展2025年度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审查质量网上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消防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024年1月1日起,在我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中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并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合格意见书和2024年1月1日起通过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 (一)消防设计文件方面。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二)消防技术标准方面。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及从业人员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中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规定和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等要求非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三)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有造假行为方面。包括缺少某一专业图纸、初审提出问题没有整改、漏审错审的强制性条款符合消防安全重大隐患判定等情形 ,出具合格意见的。 (一)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实施。抽调省内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专家组成核查组,对选取的工程项目进行网上核查。 (二)核查组专家通过质量检查专用账号,按工作分工在线对抽选项目进行质量核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专家组形成初审意见后,组织专家与设计单位、图审机构、属地住房城乡主管部门对接,形成综合核查结论。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综合核查结论,对存在违反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的项目,下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问题反馈书》。 (四)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下发至本地区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问题反馈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整改合格后,重新履行消防设计审查程序。相关问题处理、整改情况及对涉嫌造假行为处罚情况,分别形成正式报告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核查组专家应对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全面核查,以高度的责任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