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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即日起,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100%配备质量员!纳入评标要素!

近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员职能强化专项整治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25〕16号)。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全省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员职能强化专项整治。

一、工作目标

 

 

1.实现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100%配备质量员,质量员100%持证上岗

2.规范质量员履职行为,质量员履职合格率达90%以上

3.强化工程实体质量管控,减少工程质量易发问题。

二、整治措施

 

 

(一)严格人员配备

  • 1.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应配备至少1名质量员质量员不得兼任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岗位

  • 2.对新开工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后,各地要督促施工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登录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质量员信息未登记的一律不得开工

  • 3.对在建项目,各地要加强人员信息动态监管,对项目质量员擅自核销离岗的应立即责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补足人员未补足期间一律停工

  • 4.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将启用项目质量员配备不足预警功能各地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1轮全面排查并持续推进

(二)强化岗位培训

  • 1.质量员应按规定经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培训不少于40学时。要充分运用项目案例、现场观摩学习等多元教学方式,培训记录留存备查。

  • 2.省厅将结合年度检查,开展1轮在建项目质量员轮训。

  • 3.各市县应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确保本地区在建项目质量员年度培训全覆盖(每年至少1次),并积极组织现场观摩交流活动。

(三)选优配强质量员

  • 1.试行委派制度,质量员由施工企业统一选拔、培训并派驻项目,确保履职独立性。质量员工作调动需经企业质量管理部门书面批准。各地要督促各龙头企业于2025年6月底前开展质量员委派工作,鼓励其他企业试行。

  • 2.项目优先选用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类中高级以上职称的质量员

  • 各地要推动建设项目将质量员配备情况纳入工程施工招投标的评标要素,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质量员配优配强的投标单位

  • 3.鼓励施工企业从优秀质量员中选拔担任项目经理、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关键岗位。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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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易发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工程质量基础工作,切实提升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员履职能力,经研究,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全省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员职能强化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实现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100%配备质量员,质量员100%持证上岗

2.规范质量员履职行为,质量员履职合格率达90%以上

3.强化工程实体质量管控,减少工程质量易发问题。

二、整治重点

1.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未配备质量员,质量员未持证上岗。

2.施工企业对质量员不够重视,质量员岗位价值被低估,履职独立性不足,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发展空间有限。

3.质量员在隐蔽验收等关键环节履职不到位,施工现场钢筋绑扎、锚固和混凝土保护层垫块设置等失管失控,导致出现渗漏、裂缝等工程质量易发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严格人员配备

1.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应配备至少1名质量员质量员不得兼任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岗位

2.对新开工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后,各地要督促施工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登录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质量员信息未登记的一律不得开工

3.对在建项目,各地要加强人员信息动态监管,对项目质量员擅自核销离岗的应立即责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补足人员未补足期间一律停工

4.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将启用项目质量员配备不足预警功能各地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1轮全面排查并持续推进

(二)强化岗位培训

1.质量员应按规定经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培训不少于40学时。要充分运用项目案例、现场观摩学习等多元教学方式,培训记录留存备查。

2.省厅将结合年度检查,开展1轮在建项目质量员轮训。

3.各市县应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确保本地区在建项目质量员年度培训全覆盖(每年至少1次),并积极组织现场观摩交流活动。

(三)选优配强质量员

1.试行委派制度,质量员由施工企业统一选拔、培训并派驻项目,确保履职独立性。质量员工作调动需经企业质量管理部门书面批准。各地要督促各龙头企业于2025年6月底前开展质量员委派工作,鼓励其他企业试行。

2.项目优先选用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类中高级以上职称的质量员各地要推动建设项目将质量员配备情况纳入工程施工招投标的评标要素,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质量员配优配强的投标单位

3.鼓励施工企业从优秀质量员中选拔担任项目经理、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关键岗位。

(四)发动技能比武

1.各地要在2025年9月底前举办1次住建系统质量员岗位技能竞赛,竞赛内容涵盖质量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质量隐患排查等履职核心技能,重点考察质量员实操能力。

2.省厅今年将举办全省住建系统质量员岗位技能竞赛。

3.对竞赛中表现优异的个人和单位,除竞赛奖励外,可在各类评先评优中予以优先推荐。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激发质量员学习热情,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五)实施履职评价

1.省厅将依托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增设质量员履职评价模块,实施质量员履职评价(待功能完善后实施),实时公布评价结果。

2.各地监管部门要结合动态监管评价,对质量员履职情况每季度评价1次,评价内容包括实名制打卡、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具体详见附件。评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强化结果运用,对质量员履职评价不合格的责令整改,连续两次不合格责令调离岗位质量员履职评价不合格的项目,不得参与各类优质工程(含省优、市优)评选。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实施工程质量精准化防控,省厅将出台《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员工作手册》,各地要督促质量员严格按照手册履职,狠抓质量员在隐蔽验收等关键环节履职行为,对质量员履职不到位的,严格予以扣分

各地要迅速部署落实,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建立跟踪督导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全面提升质量员履职能力。各设区市需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省厅工程处。

附件:1.工作任务清单

2.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员履职情况评价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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