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器管招投标”项目负面清单》的通知 为提升“机器管招投标”监督管理效能,明确“机器管招投标”交易系统使用边界,根据《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框架导引及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和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制定《湖南省“机器管招投标”项目负面清单》。凡属本负面清单内项目,可不采用“机器管招投标”方式实施;凡不属本负面清单的项目,应当采用“机器管招投标”方式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强化对“机器管招投标”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严格规范执行。 一、非常规通用技术、技术难度大且特别复杂需单独攻关,并按《导则》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同意的特殊项目。 二、央企或外省国企全部使用自有资金在湘投资,但依法不能自行建设的非特许经营项目。 三、民营投资为主体必须招标的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