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启用二级注册建筑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精神,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贵州省推行二级注册建筑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函》(建办厅函〔2025〕9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自2025年6月1日起,启用二级注册建筑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范围 自2025年6月1日起,我省核发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启用电子注册证书(样式见附件),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尚未换发电子注册证书的,原纸质证书在注册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二、申领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fw.guizhou.gov.cn)的“个人用户”账号,在“进入个人数字空间”中,点击“数字档案馆”获取电子注册证书。 三、其他事项 (一)电子注册证书使用监管 1.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并与上传的电子签名笔迹一致。 2.为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专业技术人员应关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及时下载电子注册证书;应妥善保管贵州政务服务门户个人注册账号,因本人保管不善造成账号信息泄露所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有关单位或个人将下载后的电子注册证书进行伪造、篡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电子注册证书验证 电子注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贵州政务服务网、二维码、贵人服务移动端(“多彩宝”APP政务专版、贵人服务微信小程序、贵人服务支付宝小程序)等查询验证方式。 附件: 1.《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样式 2.《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样式 3.《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样式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13日 附件1: 《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样式 附件2: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样式 附件3: 《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