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清远市水利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各相关协会、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5〕1号)和《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25〕31号)要求,我厅制定了《2025年广东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联系人:刘辉雄、陈嶷,联系电话:020-83133529,邮箱:jt_zac@gd.gov.cn) 今年6月是全国第24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工作要求,我厅制定了2025年广东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年”和推进住建领域专项整治为重点,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营造全社会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的浓厚氛围,推动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营造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为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贡献住建力量,为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顺利举办创造良好安全氛围。 由厅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月”活动委员会(活动结束后自行撤销),在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设活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2025年广东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通过集中宣讲、辅导培训、实践报道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2.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等“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着力查找整治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问题,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更好统筹发展安全的实际效果。 3.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题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促进建筑施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培育全社会安全文化。 4.建筑施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通过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专题读书活动、参加“全民安全公开课”等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5.围绕“隐患排查治理年”和“万名专家下基层 服务帮扶促安全”等重点工作,开展专家解读、骨干宣讲、应知应会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广泛宣传报道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的典型做法,大力推进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6.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通过参加应急安全科普讲解大赛、应急宣传和普法作品征集展播等科普活动,加强对法规标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解读,宣贯落实《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突出群众关注的安全隐患、风险隐患辨别、辟谣伪科普、自救互救技能等主题,制作适用多平台传播的警示科普宣教产品投放社会,广泛开展“隐患辨识科普行动”。 7.认真吸取近年来各类灾害事故的深刻教训。充分发挥住建领域应急救援力量和社会公益救援力量的作用,积极查找群众身边潜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形成风险清单、建立隐患地图,指导各地开展以隐患识别、应急处置、逃生避难等为重点的各类演练。我厅将举办一场房屋市政工程事故应急演练活动,提高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各地要认真吸取近年特别重大事故灾害的深刻教训,完善本地区、本行业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围绕“消除隐患演练行动”进行专题情景模拟、实战推演和应急演练。 8.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5月底,我厅、各地按要求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在线参加国务院安委办统一组织的启动仪式以及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部署会。我厅将举办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工作。 9.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省安委办在广州设主会场,我厅、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有关部门,中央驻粤驻穗有关单位和相关企业参加省安委办在广州开展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省安委办将集中展示安全宣传教育、应急科普以及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方面的特色实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普及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提供现场举报投诉、安全宣传咨询服务等。我厅将组织开展专题讲座、云课堂、网页专栏自学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各地要紧扣主题自行组织,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科普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提供安全宣传咨询服务。 10.参加粤港澳大湾区及国际应急产业交流活动。组织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择机下基层、进一线参加应急装备巡回展,推广机器人、无人机、智能探测设备及人工智能等技术装备,以科技力量赋能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提升排查效率与精准度。 11.参加2025年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总决赛、2025年全国应急科普讲解大赛广东选拔赛暨第五届广东省应急宣传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全民公开课、逃生训练营和“应急有我 安全同行”志愿服务等应急管理文化宣传活动。配合做好安全领域专家和“时代楷模”“广东最美应急集体、最美应急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负责人、全国“安康杯”和“青年安全示范岗”优胜单位代表等具有影响力的社会公众人物,集中开展安全宣讲,弘扬安全生产正能量。 12.我厅与省建筑安全协会将于6月份联合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家送服务下基层活动,通过组织专家到省内边远地区开展送政策送服务活动,针对部分地区存在的施工现场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写、审查、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等薄弱环节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切实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3.积极举办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场观摩交流会。各地要参照我厅做法,举办一次本地项目观摩交流会,运用现场交流方式,展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技术应用和智能安全管控等内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和技术推广,提升自主创新和本质安全水平,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14.抓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五带头”,学习掌握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动隐患排查新技术、新设备、新系统的研发创新应用,推进人工智能、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应用普及,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 15.聚焦“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和灾害高风险时段的安全提示和咨询服务,发动乡村干部、网格员向农村居民普及自建房、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 16.加强社区及家庭安全宣传阵地建设,鼓励公众查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违规动火等身边安全隐患,争做安全“吹哨人”。普及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掌握自救互救技能、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城镇燃气安全等知识,熟知避险逃生路线,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17.围绕“万名专家下基层 服务帮扶促安全”行动,以“万名专家万里行”主题宣传为抓手,结合各时段工作重点,集中组织媒体记者深入基层一线跟踪报道,统筹各种资源和传播平台宣传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行动、防范措施,营造安全氛围,讲好应急故事。 18.围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加强突出问题、安全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统筹用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发动企业员工报告安全隐患。 19.我厅将会同广东建设报等相关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建设。其中,在厅门户网站设置“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并设计“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海报,在海报上设置二维码,社会各界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直接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浏览和学习“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内容。各地要构建“安全生产月”的“全媒体+全周期”宣传体系,讲好安全生产文化,用好“明查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用好安责险“五方”联动安全治理模式,打造“安责险+隐患排查”“安责险+风险评估”工程,聚焦住建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推出深度曝光报道,提升住建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各地住建有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年度的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要积极与同级其他相关单位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做到多部门、同主题、共频率,推动形成政策宣传常态化、主题宣传专业化、科普宣传亲民化的长效机制。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建立活动联络员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对照国家及省的要求和标准,安全有序地筹划好组织好各项活动,并按时间节点报送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总结材料。 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完成国家及省规定内容的基础上,以月促年、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护安全的目的,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地级以上市有关主管部门于5月28日前报送本单位1名联络员信息;7月3日前报送本单位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盖章版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及有关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