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全面推广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体系的通知》(杭建工发〔2025〕135号)。 一、推广使用范围及时间 2025年7月1日起,新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全面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体系。 因工程类型、结构形式等原因不宜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体系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在专项施工方案中说明理由,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并告知属地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原则上可使用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规定的其他类型支撑体系。 二、加强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 支撑架架体的构配件应由专业生产厂家配套提供,禁止不同型号的产品交叉混用。 任何单位不得出租或购入使用存在明显锈蚀、变形,出现裂缝及其他材质未达标、规格未达标、旧钢管改制等不符合标准的构配件材料。 应根据相关安全技术规程编制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现场实测数据进行设计计算,并充分考虑工程结构特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体系搭设需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实施,严禁与钢管扣件支模架混搭,施工、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搭设过程和使用前的检查和验收。 搭设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专业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确保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体系从方案审批到施工拆除各个环节有力管控。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