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建城函〔2025〕3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计调查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5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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