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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关于印发《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规则》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规则》的通知
琼建规〔2025〕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完善“机器管招投标”体制机制建设,减少评标过程中人为因素影响,促使评标专家客观、公正的履行职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相关精神,研究制定了《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规则》,现予以发布,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规则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规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 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要求,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完善“机器管招投标”体制机制建设, 减少评标过程中人为因素影响,促使评标专家客观、公正的履行 职务,打造安全、质量、投资、工期、廉洁五统一的优质工程, 现将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规则制定如下:
    一 、适用范围:本规则所称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是指投标 人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隐去投标人所有信息(投标人名称、 企业标识等),由“机器管招投标”系统随机编码后分配给评标  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进行客观、 公正、独立评审的做法。
    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的评审适用于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 的施工类项目。
    (一)综合评估法评审的施工类项目的适用范围: 符合下列 情形之一的项目,鼓励采用综合评估法:
    1. 单体建筑面积≥30000m²或总建筑面积≥80000m²的建筑工 程项目;                                             
    2.招标控制价≥1亿元的单体房屋建筑工程或招标控制价≥ 3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3.招标控制价≥2亿元的市政工程项目;
    4.城市轨道交通、大型市政桥梁、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隧道 等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项目。
    (二)综合评估法评审因素:综合评估法的评审因素包括投 标报价、企业诚信评价、拟派项目负责人诚信评价、企业智能建 造能力评价和施工组织设计等5个方面的内容。除施工组织设计 外,其他4个方面的评审因素的评审参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 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2024年版)》(琼 建招〔2024〕230号)中“简易评估法”的做法执行(权重为 70%-80%,具体权重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二、招标文件:采用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的招标文件, 除应包含常规内容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文件中应提供经图审的建筑总平面图、基础平面 图及体现招标项目现状图片等资料;
    (二)招标文件应当统一投标文件制作的格式、排版、字体、 字号、图表绘制等内容,确保所有投标文件在形式上保持一致。
    三、评审规则
    ( 一)系统推送7家投标人的操作流程
    第一步根据“简易评估法”计算出60家投标企业:投标数量    计算出60家投标人;
    第二步是通过系统自动查重功能,核查60家投标人的“施 工组织设计”,如发现存在异常一致或重复率超过30%(含本数,重复率计算不包括投标文件的格式、排版、字体、字号以及附件 “法规及环境保护”中“评审标准”第1、第2项内容)的应当 进行信息预警,自动截留后推送给行业监督部门;
    第三步是通过系统自动检索功能,检索投标人的“施工组织 设计”中是否存在隐藏投标人名称、企业标识以及与投标人相关 的其他信息等,如发现“施工组织设计”中存在标注有任何企业 名称或企业标识等信息的,系统将自动剔除该投标文件,不作为 下一步计算的基础;
    第四步是根据查重和检索后的投标人情况,将最后符合评审 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简易评估法”做法,计算出20家投标人;
    第五步是按照“简易评估法”做法,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企业诚信评价、拟派项目负责人诚信评价、企业智能建造能力评 价的得分并汇总后,将得分从高至低排序,推荐7家投标人。
    (二)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的分序和推送
    首先将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按照评标委员会组 成成员数量进行分序,做到任何专家的评审顺序不能相同;然后 将分序好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推送给评标专家,确保每1位专家的 评审顺序不能相同。
    (三)投标人信息的编号和分组
    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二条 “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企业标识或 者能够识别投标人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和 内 容 等 。
    评标前,首先将系统推荐的7家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 随机进行编号,如编号为1号至7号;然后按照评标委员会组成  成员数量,随机打乱后进行分组,做到任何2名专家对投标人的  评审顺序不能相同。
    (四)评标专家熟悉招标项目的现状及要求: 评标专家的评 标前,应当通过提前准备的招标信息了解、熟悉招标项目的现状情况及要求,如需要招标人代表(如有时)进行解释和说明时, 要及时提出并做好记录。
    评标启动后,评标专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确定 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独立评审, 不得要求投标人给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同时注意把握审慎原 则,避免武断、简单化、机械化地处理问题,避免不适当地排除具有竞争潜力的投标人。
    (五)评审分数修改要求:评标专家在评审过程中,需要对 已评审投标人得分进行修改时,可进行修改,但提交评标结果后, 原则上不得再进行修改。
    (六)计算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所有评标专家评 审结束并提交评标结果后,系统将自动汇总并按照算术平均值计 算方法计算出投标人的得分。
    (七)评审质量保障: “暗标评审”增大了评标专家的工作 强度和工作时间,招标人应加强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不得恶意 压低招标代理服务费,降低“暗标评审”质量。
四 、投标人的最后总得分计算:首先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企业诚信评价、拟派项目负责人诚信评价、企业智能建造能力评 价的汇总得分乘以权重(70%-80%),计算出一个分数,加上专 家评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最后总得分, 即投标人最后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企业诚信评价得分+拟派 项目负责人诚信评价得分+企业智能建造能力评价得分)×权重 (70%-80%)的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20-30分),并根据总 得分从高至低排序后推荐中标候选人。
    五、执行时间。本规则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 3年。具体应用问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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