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关于实施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二维码溯源 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人员: 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07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的通知》(渝建管〔2023〕28号)等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造价咨询执业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决定在我市实施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二维码溯源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相关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均应实行成果文件二维码溯源。 二、二维码溯源信息 二维码是项目成果文件的溯源标识,包含的基本信息有项目编码、咨询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委托单位、咨询企业、日期等内容。 三、二维码溯源流程及应用 (一)信息填报。凡在我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签订咨询合同或接受委托30日内,按规定将项目信息、咨询合同(委托协议)、执业人员等基本信息(涉密工程除外),通过重庆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系统)(https://jsgl.zfcxjw.cq.gov.cn:35001)报送至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成果文件上传。造价咨询企业完成成果文件后,需通过信用系统按项目上传成果文件。 (三)二维码生成。造价咨询企业上传成果文件后,信用系统将自动生成带有二维码溯源标识的页面。 (四)二维码应用。造价咨询企业在向委托单位提供成果文件报告时,应将带有二维码溯源标识的页面作为报告封面或扉页。委托单位、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成果文件使用者,可通过二维码便捷核验成果文件相关执业人员信息。 (五)溯源查询。成果文件使用者可登录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cqsgczjxx.org/)或微信公众号“重庆造价”的“成果溯源”板块,输入成果文件编码或扫描成果文件二维码进行溯源查询,其他渠道查询无效。 四、有关要求 (一)造价咨询企业应及时、完整、准确报送项目信息,上传成果文件,确保二维码溯源信息与纸质成果文件内容一致,严禁篡改、伪造溯源标识。造价咨询企业未按要求报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将纳入信用不良信息。 (二)委托单位应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在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协议)时,明确约定成果文件应附有效的二维码溯源标识。若发现信息不符或二维码无效的,应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反映。 (三)市造价总站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二维码溯源工作,依托信用系统完善配套的二维码溯源功能。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本辖区全面推广二维码溯源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定期督促检查,引导市场主体规范使用二维码溯源标识。 (四)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五)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反馈至市造价总站。电话:63537903,63673008;邮箱cqhyk001@163.com。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