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工程质量溯源管理推行预拌混凝土质量信息二维码标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混凝土质量监管,强化预拌混凝土全过程溯源管理,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预拌混凝土质量信息二维码标识,现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部署,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2026年)》《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年”行动方案》《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年”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治理,构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全链条监管体系。 2024年4月,我局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完善预拌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管理系统信息化工作的通知》,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已全面对接“佛山市预拌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纳入混凝土(砂浆)信息化监管。2024年8月,我市推广应用混凝土试件防伪标识,对混凝土试件取样、制样、见证、拆模、收样实行信息化监管,并与预拌混凝土监管、检测监管系统互联追踪。为进一步落实预拌混凝土生产端的信息化溯源管理,我市全面推行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信息二维码标识,实现混凝土质量从原材料进场、生产、运输、试件制作、浇筑、检测全流程溯源管理。 (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及时更新管理人员、车辆、设备、生产线等基本信息。 (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在系统上填报每一批次原材料进场信息,并及时上传原材料自检信息。 (三)预拌混凝土出厂前,应当有完善的基本信息(包括强度、流向、浇筑部位、供应量、批号、日期),以及对应原材料批次、配合比信息、生产线、出厂检验记录等。 (四)混凝土质量信息二维码标识在信息系统生成,二维码采用加密技术,带有“佛山住建”防伪识别标识。 (五)信息系统核对每批次出厂的预拌混凝土相关信息,信息数据完整,满足溯源管理要求的将自动生成二维码标识,信息数据不完整或逻辑不符的,信息系统不予核发二维码标识。 1.在建设或监理单位的监督下,逐车查验“预拌混凝土运输单”,一车一单一码,核查混凝土强度、浇筑部位、浇筑方量等基本信息,并通过“佛山样品追踪溯源”微信小程序扫码签收,不得接收无混凝土质量信息二维码标识的混凝土; 2.混凝土试件样品标识卡的植入工作,应当通过微信小程序扫码获取混凝土质量信息,原则上不允许自行输入。 1.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场的混凝土进行查验,并通过微信小程序完成混凝土见证标识卡植入及信息录入工作; 2.“预拌混凝土运输单”“佛山市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质量信息登记回执单”均具有混凝土质量信息二维码标识,并带有“佛山住建”防伪识别,回执单为预拌混凝土质量证明文件。 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有关工作,无混凝土质量信息二维码标识的回执单不作为预拌混凝土验收资料。 2025年8月10日起,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全面执行本通知要求,确保预拌混凝土质量信息溯源管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预拌混凝土质量文件,不得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材料。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信息系统数据录入过程如有疑问可咨询技术服务单位,咨询服务电话位于系统首页,或在混凝土(砂浆)监管平台沟通微信群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