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杭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书填写须知 1.《杭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书》(以下简称《移交书》)是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机构移交档案材料的清单。 2.《移交书》由建设单位填写,经建设单位盖章签字后,随同纸质工程档案一并向城建档案机构移交。 3.《浙江省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申请表》《浙江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申请表》,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后,同纸质档案一并移交。 4.《移交书》按单位工程填写,一式一份。一个工程项目(同一个工程规划许可证)有N个单位工程时,《移交书》应填写N份。 5.多个单位工程共用的材料,应集中在主要单位工程档案中,其他单位工程档案不需要移交复印件;包含共有材料的《移交书》应备注“含**单位工程”,其他单位工程《移交书》相应栏目应备注“见**单位工程”。 6.备注栏为注释文件需要说明的情况。 7.《移交书》需根据实际档案移交情况填写原件(复印件)页数,光盘以“张”为单位填写数量;纸质工程档案页数需与电子工程档案页数一致,无归档材料的栏目页数用“/”表示,做到工程档案实际数量与填写数据一一对应。 8.纸质工程档案应按《移交书》归档编号依次排放,同一归档编号的文件,应按形成时间、施工工序、文件种类等特征有序排放。 9.如有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资料,应同纸质档案一并线下移交,不得扫描上传至系统。 10.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浙江省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申请表 2.浙江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申请表 3.工程设计、施工变更联系单汇总表 4.房屋建筑工程概况信息表 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况信息表 6.电子文件质量保证书 7.保密承诺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