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一、核查工作安排 (一)核查单位 考后资格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共同负责。 (二)核查对象 应考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对上述合格人员承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集中受理社会监督举报(各设区市举报受理点详见附件2)。 (三)核查材料 参加考后资格核查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所属考区核查点(详见附件2)进行考后现场核查: 1.《报名表》1份(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登录打印,须本人签名); 2.《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1份,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pqrc.org.cn/Subpage/DownLoadInfo_Form.aspx)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仅限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的人员); 3.《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工作情况表》1份(详见附件3,须本人签名);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复印件[仅限学历(学位)审核情况为“非系统自动审核”的人员,审核情况详见附件1]; 5.按一级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第四条款报名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的人员); 6.按二级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第五条款报名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报考二级注册建筑师的人员)。 附件:1.2025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承诺情况公示 2.各设区市考后资格核查部门联系表 3.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工作情况表 福建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5年8月7日 关于2025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核查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