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十项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站属监督所、机关相关部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三湘安居”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和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结合我市监督工作实际,现就整治工作提出以下十项措施: 一、推行问题清单销号 梳理形成专项整治清单,按“问题-整改-复核”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为全流程监督明确靶向。 二、严格建材抽检复核 施工单位需按要求对进场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监督机构随机抽查复检,重点核查防水材料、预拌混凝土等“先检后用”落实情况。对使用不合格材料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处罚,从源头把控材料质量。 三、强化关键工序旁站 针对防水施工、混凝土浇筑等关键工序,督促监理单位全程旁站,并留存影像资料。监督机构加大巡查力度,核查旁站记录真实性,对未按工艺施工的现场签发整改通知,整改未达标严禁进入下道工序,强化过程工序管控。 四、加密日常监督频次 将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整治纳入日常监管核心内容,每月对住宅项目开展不少于两次监督检查,企业、项目有需必达对投诉集中、问题频发的住宅项目实行重点监管,对县市区重点民生项目采取派员进驻、提级监管,确保过程监督全覆盖。 五、实施季节专项检查 结合雨季、冬季等质量问题高发期开展突击检查:雨季前查屋面、卫生间防水,冬季前查混凝土抗冻养护。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重点核查参建单位质量行为、实体工程质量,强化过程针对性监管。 六、强化检测报告溯源 加大工程质量检测监管,随机抽查检测机构试件养护、试验记录,重点核查住宅隔声、防水等实体检测报告,严厉打击“假试样、假报告”,对出具虚假报告的检测机构列入黑名单并清出本地市场,并报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置,严把检测数据关: 七、强化分户验收留痕 监督分户验收时,对卫生间蓄水试验(不少于48小时)、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等关键项拍摄全程视频,形成“一户一影像档案”。影像与实体不符的,判定验收无效并追责,严格验收环节管控。 八、开展示范工地观摩 9月组织质量标准化工地观摩活动,重点展示防水施工标准化、裂缝防控等工艺。申请参与示范观摩的项目,在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中优先纳入考评优良范围,倡导示范引领带动整体提升,推广整治经验 九、严肃信用惩戒手段 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反复出现同类质量问题的,签发黄牌警示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下发红牌,对问题较严重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按规定上报记录一般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强化事后责任追究。监督人员不正确履职的予以监督规范化考核记扣分或调离监督岗位、机构,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十、邀请社会力量监督 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行业协会参与项目预检查、验收。优先选取信访量大、关注度高的项目,由其核查质量隐患、监督验收流程,避免验收走过场,拓宽监督渠道。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解释。 岳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