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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市政工程实名制考勤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市政工程实名制考勤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有建筑业企业反映个别考勤设备生产厂商(代理商)高价售卖考勤设备、不合理收取移机费用,涉嫌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建筑业企业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实名制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及时掌握情况
    各级住建部门要结合我厅公布的考勤设备生产厂商及型号名单(共十批),定期到工地和企业调研摸排本地区考勤设备销售及移机等售后服务情况,参考同类产品在本地区的售价和售后服务价格,建立相应台账,如实记录使用工程名称、使用台数、购买金额、移机等服务费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住建部门要增强反垄断、公平竞争意识,要采取约谈等方式及时提醒相关考勤设备企业,防范企业借实名制管理形成区域、价格垄断。对价格畸高、借机哄抬价格等涉嫌扰乱市场的,要及时移送市场管理部门,并协助调查取证。要加强日常监管,特别是要及时对比考勤人员与实际出勤情况的一致性,对实际未出勤但在实名制平台考勤上有记录的人员,要进一步核查考勤记录渠道,防止企业利用相关小程序等非正常手段弄虚作假。
三、依法严厉打击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如实在实名制平台进行考勤,不得串通设备商或以其他方式对考勤弄虚作假;考勤设备厂商(代理商)要确保考勤设备正常、如实考勤,不得协助企业或人员对考勤弄虚作假,要主动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垄断市场、哄抬售价、不合理收取服务费。对经查实有上述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各级住建部门要对该企业涉及的其他工程和使用该型号考勤设备的其他工程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我厅将取消其与实名制平台的对接资格,限制该企业和个人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与实名制平台相关业务,并公开通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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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市政工程实名制考勤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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