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发布,第46号修改)、《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版)》和我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专业人员配备进行优化,优化后的专业人员配备表附后。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2日 附件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专业人员配备表(试行)
建筑 结构 给水 排水 暖通 空调 电气 自控 动力 机械 道路 桥梁 隧道 园林 环保 勘察 总计 给水 2 2 7/4 2 2 15/12 排水 2 2 7/4 2 2 2 17/14 燃气 2 2 2 7/4 13/10 热力 2 2 2 7/4 13/10 道路 2 2 7/4 2 2 15/12 桥梁 2 2 7/4 11/8 隧道 2 7/4 2 2 2 2 17/14 环境卫生 2 2 2 2 2 7/4 17/14 风景园林 2 2 2 2 2 10 说明:1.表格中一个数值的,表示一、二类机构配备数量相同;以“/”明确两个数量的,“/”前为一类机构配备数量,“/”后为二类机构配备数量。 2.申请多项审查业务,所需专业有重复,且业绩均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申报时该专业的审查人员可以重复计算。 3.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关于优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专业人员配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