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暗标盲评”有关规则补充完善的通知 (一)商务文件与技术文件分开制作,暗标部分严格按招标文件格式编制,文本格式为.docx,不做目录(原“31号文”规定为“暗标部分投标文件文本格式应为.doc或.docx”)。 (二)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系统自动校验发现的暗标格式异常等提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判别是否符合格式要求;不符合暗标要求的,统一按0分处理(原“31号文”规则中 区分“核心要求”与“格式瑕疵”不同情形的处理原则)。 (一)招标人及委托的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31号文”及本通知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暗标编制要求及评审规则;在招标公告中应准确注明“采用暗标盲评方式评审”,确保项目流程合规。 (二)投标人应认真研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暗标编制的具体规范,严格按要求编制技术文件,杜绝出现任何可识别身份的标识及不符合格式要求的内容;确保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暗标文本格式符合.docx要求,避免因文件编制问题影响评审结果。 (三)评标专家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开展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对暗标技术文件进行打分,主观评审分数一旦提交不得要求回退修改。 (四)相关监管部门应依据“31号文”及本通知要求,加强对试点项目全流程监管,对违反“暗标盲评”规则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联系人:刘璐、王青梅;联系电话:84530051、8664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