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地下管网和综合管廊更新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清远市水利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我省城市地下管网和综合管廊更新改造,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城市地下管网和综合管廊更新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28日 本导则共分9章,包括: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管网调查;5.管网检测;6.管网评估;7.更新改造方案设计;8.施工与验收;9.运维和管理 本导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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