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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样式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管理,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印发了《关于启用新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样式的通知》,将于2026年1月1日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对及时发现并纠正勘察设计质量安全隐患,推动无障碍、海绵城市、绿色建筑、改善型住宅建设等发挥了积极作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发布,第46号修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明确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审查合格书是证明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法定文书,是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行印制。

当前,“放管服”改革已将消防、人防技术审查纳入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体系,审查结果跨区域互信互认已成为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必然趋势;《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办规〔2024〕3号),针对城市更新阶段项目类型日趋多元复杂的特点,明确要统一既有建筑改造审查合格证文书样式;此外,“绿色建筑设计”“超限审查”等关联工作需要统筹推进、协同落实。在此背景下,我厅对2016年启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样式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提升施工图审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起草思路

一是推进施工图审查工作改革,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类制定法定文书样式,更好地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环节衔接;二是体现城市更新阶段施工图审查要求,分类明确新建和改建扩建项目特点;三是落实施工图联合审查等管理要求,载明消防安全性、人防工程防护安全性审查以及超限抗震审查意见执行情况;四是响应数字化审查要求,增加结构化信息项,为统计分析提供数据基础,实现闭环管理。

三、主要内容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共有三页:

第一页:证明工程合格的法定文书页。保持与现行合格书形式统一的基础上,在审查合格书标题下方标注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二页:工程基本信息及有关人员签章页。包括“编号”“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等级(大型、中型、小型)”“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信息,设置“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负责人”“审查机构技术负责人”“各相关专业审查人”签章栏。

第三页:工程详细信息、审查内容范围及注意事项页。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页面内容均包含编号和有关注意事项栏,具体内容不同。

1.房屋建筑工程:页面左上方增加建设性质标识,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新建)页工程详细信息包括“建筑总面积”“建筑最大高度”“建筑最大层数”“消防设计”“人防工程防护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超限高层”,以及“备注”栏。

房屋建筑工程(改建、扩建)页:工程详细信息包括原项目概况和改造后项目有关情况。原项目概况包含“原项目名称”“工程性质”“建筑总面积”“建筑最大高度”“建筑最大层数”,以及“备注”;改造后项目概况包含“工程性质”“改造部位总建筑面积”“改造部位及改造后功能、用途”“主要标准执行情况”“具体改造内容”。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于市政项目复杂多元的特征,此页包括“工程类型”“总投资额”“消防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工程规模”,以及“备注”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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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样式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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