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牵头成立项目欠款欠薪隐患排查工作专班,对建设项目(含在建、完工、竣工尚未备案)实施全面排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总包范围内的工程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总包范围外的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全面部署落实辖区建设项目排查工作,在建设、施工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核实建设项目欠款欠薪情况,确保不留死角,确保隐患排查数据真实、内容完整。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和监督责任。对排查出的欠款欠薪隐患,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处置、及时销号、及时稳控,不得以各类经济纠纷为由拖欠工程款,确保各类欠款欠薪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各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认真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分包单位欠款和项目欠薪隐患,要及时快速处置,不得以各类经济纠纷为由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和项目农民工工资。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排查、核实辖区建设项目欠款欠薪隐患,对发现的欠款欠薪隐患,要早介入、快处置,及时消除隐患。同时加强与人社、信访、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动,依法依规处置各类欠款欠薪问题。 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每周动态更新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欠款欠薪情况排查整改统计表(见附件1)、每月汇总防欠治欠长效机制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按时上报辖区建设主管部门,并落实专人负责。 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同时要将项目欠款欠薪动态隐患排查数据及时上传至合肥市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平台的“欠薪隐患登记监管专栏”,并保持每周动态更新。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汇总辖区建设项目欠款欠薪动态隐患排查,每月及时上传《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欠款欠薪情况排查整改统计表》(见附件1)、《防欠治欠长效机制落实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保持动态更新。同时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和欠薪线索汇总形成重难点欠薪隐患统计表(见附件3),于11月7日前上报。 联系人:刘洋, 电话:62838057 附件:1.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欠款欠薪情况排查整改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