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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资料审查要点和注意事项(试行)的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资料审查要点和注意事项(试行)的通知

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各建设(代建)单位:

  为推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标准化工作,规范消防验收资料审查标准,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提高审查效率,经研究,我局制定《厦门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资料审查要点和注意事项(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我局消防审验处反映。

  特此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资料审查要点和注意事项(试行)

  (一)厦门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资料审查要点

申请资料

序号

审查要点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申请表

1

申请表所有项应完整填写,不涉及的填“无”,签字盖章齐全,各参建单位应加盖骑缝章。其中,工程名称应与其他消防验收申请材料工程名称一致,《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文号(审查意见为合格的)应填写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文号,申请日期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载明日期之后。

2

各参建单位名称应与其他申报材料一致。有代建单位的,应在建设单位栏增加填写代建单位相关信息。装修工程建设单位为进行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上统称装修人),应在建设单位栏完整填写装修人相关信息。

3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核对消防验收申请是否与市、区管理权限一致。依法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市政工程可不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实行属地管辖。

4

主体建筑工程包含装修工程的或属于装修工程的,应在装饰装修栏填写相关信息。建设工程属于装修工程的,应在建筑名称栏等填写装修工程所在主体建筑相关建筑信息。

5

涉及以下内容的,核对备注栏是否完整填写相关信息:(1)工程存在跨行政区域的,应填报相关情况;(2)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应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3)本次属于再次申请验收的,应载明以前的验收的具体问题和整改情况;(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工程竣工

验收报告

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件应包含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规划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规划许可文件的,建设单位出具相应承诺可免予提供。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设施检测的,检测报告应作为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报告附件,并核查是否在厦门市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管理系统备案。

2

所有项应完整填写,不涉及的填“无”,签字盖章齐全,各参建单位应加盖骑缝章。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报告、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载明日期应依次符合时间顺序。

3

附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

应包含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报告书复印件,核对相关信息是否与申请表和竣工验收报告一致。

4

附件:规划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

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核对相关信息是否与申请表和竣工验收报告一致。

5

附件:建筑工程防火检测报告

报告模板应与《建筑工程防火检测技术标准》(闽建科〔2024〕41号附件)中的《建筑工程防火检测报告》一致。

6

出具《建筑工程防火检测报告》的时间应在申报消防验收三个月内。

涉及消防的

建设工程

竣工图纸

1

图纸应按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分类,并核对图纸目录和相应图纸是否对应。

2

图纸应加盖竣工图章,相关人员签名应齐全,涉及设计变更的应提供相关变更资料。

  (二)厦门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资料注意事项

申请资料

序号

注意事项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申请表

1

申请表所有项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不涉及的填“无”,所填信息不与其它材料相矛盾。签字盖章齐全,各参建单位应加盖骑缝章。其中,工程名称应与其他消防验收申请材料工程名称一致,《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文号(审查意见为合格的)应填写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文号,申请日期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载明日期之后。

2

各参建单位名称应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致。有代建单位的,应在建设单位栏增加填写代建单位相关信息。装修工程建设单位为进行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上统称装修人),应在建设单位栏完整填写装修人相关信息。

3

应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证机关申请消防验收。依法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市政工程可不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向属地区住建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4

主体建筑工程包含装修工程的或属于装修工程的,应在装饰装修栏填写相关信息。建设工程属于装修工程的,应在建筑名称栏等填写装修工程所在主体建筑相关建筑信息。

5

涉及改变用途的,应在改变用途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6

涉及以下内容的,应在备注栏完整填写相关信息:(1)工程存在跨行政区域的,应填报相关情况;(2)建设工程涉及储罐、堆场的,应详细阐述储罐的设置位置、总容量、设置形式、储存形式和储存物质名称,堆场的储量和储存物质名称等;(3)本次属于再次申请验收的,应载明以前的验收的具体问题和整改情况;(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工程竣工

验收报告

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件应包含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规划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规划许可文件的,应出具相应承诺。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设施检测的,检测报告应作为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报告附件,并上传至厦门市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管理系统备案。

2

所有项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不涉及的填“无”,所填信息不与其它材料相矛盾。签字盖章齐全,各参建单位应加盖骑缝章。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报告、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载明日期应依次符合时间顺序。

3

附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

应包含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报告书复印件,相关信息应与申请表和竣工验收报告一致。

4

附件:规划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

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相关信息应与申请表和竣工验收报告一致。

5

附件:建筑工程防火检测报告

报告模板应与《建筑工程防火检测技术标准》(闽建科〔2024〕41号附件)中的《建筑工程防火检测报告》一致。

6

出具《建筑工程防火检测报告》的时间应在申请消防验收三个月内。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1

图纸应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并按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分类,完整提供。

2

图纸应加盖竣工图章,相关人员签名应齐全,涉及设计变更的应提供相关变更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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