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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银川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的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银川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的通知
银住建发〔2024〕119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
    为巩固我市文明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优化美化市容市貌,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规范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执行标准,现就进一步加强银川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标准,规范建设
    (一)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围挡应满足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要求。围挡样式的选择应结合工期长短、工程性质、所处区域和与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协调等工程实际确定,具体可参照《银川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示范图册(2024版)》(详见附件)。
    (二)施工围挡应根据环境特点及场地类别进行专项设计。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围挡方案,经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确认后实施。施工围挡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及围挡部位简介和周边条件情况;
    2.编制依据;
    3.施工围挡材质与结构要求;
    4.施工围挡技术管理措施;
    5.验收与日常管理的要求;
    6.喷淋、外观装饰画面、灯光等;
    7.施工布置图和施工详图等附图;
    8.超出本标准图册要求的应进行结构设计和安全验算。
    (三)施工围挡应连续、封闭设置,并遵循“安全、绿色、美观、实用”原则,满足基础坚固、受力稳定、形象美观的要求。围挡包括工地围墙、大门两部分。工地大门设置应当符合消防要求,大门材质以钢、铁焊制为主,大门高度不低于围挡高度。门头上应有项目名称及施工企业名称,门扇悬挂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安全帽警示牌。工地如设置多个出入口,均应封闭管理。
    (四)主干道房屋建筑工程固定式施工围挡高度不得低于3.0m,次干道房屋建筑工程固定式施工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
    道路工程、城市管线工程等市政工程固定式施工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
    (五)施工围挡所用材料应坚固、耐用、可回收或可重复使用,优先采用装配式围挡,根据施工周期、周边环境和工程实际情况等因素可使用砌筑式围挡和加仿真草皮的钢板式围挡,禁止使用PVC材料。
    施工工期在30天以内的市政工程作业面,可采用加仿真草皮的钢板式围挡,并考虑抗风、抗倾覆等因素,增强围挡整体稳定性。
    (六)装配式围挡颜色应以灰、白为主,立柱颜色采用深灰色或浅灰色,面板颜色采用白色;立柱采用不小于1.5mm厚镀锌方钢管,面板采用不小于0.8mm厚的镀锌钢板,立柱宜按间隔3m等距设置。围挡高度在3m及以上的应单独设置防雷装置。房屋建筑工程围挡底部应设置300~500mm的挡泥板或基座,挡泥板材料采用黄黑相间彩色涂层钢板,厚度≥0.8mm, 基座材料采用砌筑式或预制成品基座,并喷涂真石漆或涂料;市政工程围挡基础若为坚固的市政道路,满足安装要求,可不另设基础,采用地脚螺栓配合支架固定;地面承载力不足时应对地面进行加固处理,保证围挡安全稳定。
    (七)砌筑式围挡颜色应以灰、白为主,立柱颜色采用深灰色或浅灰色,墙体颜色采用白色;墙体采用厚度不小于240mm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或烧结煤矸石砖等其它新型砌筑材料砌筑,立柱尺寸不小于500x500mm,间隔不大于4.0m等距设置。围挡上端应设压顶或檐口,底部设基础。
    (八)钢板式围挡应加装绿色仿真草皮;钢板采用厚度不小于2mm厚的镀锌钢板,钢立柱方钢不应小于100x100x2mm,板背附40x40x1mm方钢。
    (九)市政工程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以连续设置,也可以按工程进度分段封闭。围挡上应设置有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灯,显著位置应设置告示牌和投诉电话围挡的迎车方向应设置防撞墩(桶)、道路引导标志、警示标志,警示灯。占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加强与交警部门沟通联系,合理制定交通疏导方案,通过在交通路口设施低矮围挡等方式,避免视觉盲区,保障道路通行安全。
    (十)施工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围挡上端间隔安装喷淋、警示灯、防水、亮化灯带,基座外侧设置挡脚或景观绿化。
    (十一)工地外围挡应均衡设置刊播公益广告图案,属公共事业设施建设项目的,建筑围挡应全部用于发布公益广告;属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展示面积(含留白面积)不应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展示面积的50%,内容应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塞上湖城、大美银川等内容。破损围挡、公益广告应及时维护更新,确保无错别字、污损、破损等现象。
    (十二)禁止贴靠围挡内侧堆放泥土及砂石等散体材料以及钢管、模板等物料,不得将围挡做挡土墙使用。
二、明晰责任,强化落实
    (一)建设单位应当将有关围挡设置要求纳入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明确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的责任及监理单位的监理责任,并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擅自降低标准,确保按规定支付到位。建设单位应在施工队伍进场时负责按标准组织建设围挡。
    (二)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确定的围挡样式组织施工。对未按确定的围挡样式组织施工或其它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要求其改正。特别是在工程开工、收尾、绿化等施工阶段,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不得降低围挡标准。
    (三)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确定的围挡样式组织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围挡的日常维护,保证施工现场围挡使用安全和整洁美观。施工单位应将此项费用专项核算,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项目备查。
    (四)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围挡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理,发现施工现场围挡等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本文件规定要求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三、高度重视,加强监管
    (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围挡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整改。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按照要求使用装配式围挡(双面板)的项目,奖励一定的企业诚信分值予以鼓励;对未按要求设置围挡且对监督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建筑工地参建责任主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信用惩戒。
    (三)施工现场围挡设置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整改的建筑工地,不予推荐参加“省、市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工作,参建责任主体“企业标准化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此文件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银川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示范图册(2024版)
    2.《图册》中施工围挡建筑图、结构图及公益广告宣传挂图原图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马玲,8594389)

 

银住建发〔2024〕119号(平行文)附件:银川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示范图册(2024版).pdf
银川市建筑工地围挡工艺广告宣传挂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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