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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建局关于推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日志》电子化的通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推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日志》电子化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各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济南市工程监理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实现《监理日志》记录数字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山东省智能建造 促进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24〕2号)和《关于规范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日志〉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全市推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日志》电子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范围

自2026年1月1日起,济南市辖区内所有依法实施工程监理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推行《监理日志》电子化。

二、填写要求

1.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数字监理服务平台”中进行填写。

2.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按照《关

于规范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日志〉工作的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当日监理工作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审阅。

三、填写、审核、监管流程

项目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市区两级住建部门、监督机构,按照《监理日志用户使用说明》(见附件)进行填写、审核和监管。

(一)PC端填写。企业法人或企业监理人员可通过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系统入口,打开济南市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门户端,右侧选择行业企业用户登录入口后填写或审阅。

(二)移动端填写。移动端下载并登录“爱山东”后按主题选择“工程建设”,点击工程建设中的“济南市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选择对应的身份,即可进入济南市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审阅或填写。

(三)监管端。各区县(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监督机构通过PC端登录“数字监理服务平台”后,通过业务中心->项目管理->监理人员管理,显示所有填写日志监理人员,可根据查询条件查询搜索。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及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数字化监管系统应用工作,深刻认识其在实现监管数字化、精准化中的核心作用。要做好动员与工作部署,系统谋划推进路径、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统筹协调与日常督促力度,确保系统应用落地见效。

(二)深化应用,提升监管效能。要以数字化监管服务平台为依托,强化监理现场管理信息化赋能,规范监理日志填写、审批流程,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实时、精准的资料支撑,引导监理企业提升平台操作能力,以数字化转型推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督导,适时通报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托“数字监理服务平台”中监理日志模块,对在建房屋建筑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日志》进行电子化监管。对各区县(功能区)和市区两级监督机构督促落实监理日志电子化情况抽查、督导,不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实际成效及典型问题,保障监理日志电子化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联系人:张洪霞,联系电话:51705864、51705641,邮箱:sjwzac@jn.shandong.cn;技术支持电话:左心宇,15166410350。

 

附件:监理日志管理用户使用说明.zip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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