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指引》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现将《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施行。 附件: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指引.docx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