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及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培训机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才函〔2019〕22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及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实施细则(试行)
终审:张旭东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及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要求,切实做好全省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以下简称“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全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依据国家行业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开展培训工作,按照“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大中专院校、施工企业培训机构、工程类行业培训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体系。省住建厅统筹管理全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工作,负责对全省培训机构的统一认定,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包括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的核查遴选、对培训机构日常管理,接受省厅监督指导。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履行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惩处机制。通过加强培训全过程监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实地检查方式,对在报名审核、培训及测试等环节中存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行为的培训机构,一经查实立即上报省厅并取消其培训资格。 包括施工员(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质量员(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等13个岗位。 凡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培训测试。 1.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职及以上学历,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2年以上。 3.非工程类中职及以上学历,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3年以上,可报名参加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考试。 4.建设类职业院校或设有土建类专业的综合类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可由院校集体代报相关岗位职业培训。 参训人员登录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址:http://rcgz.mohurd.gov.cn)以下简称“系统”。在首页进行个人账户注册,在个人详情页面中点击“培训管理”-“添加培训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并选择试点培训机构。等待培训机构审核报名信息,审核后培训机构应及时与报名者联系。也可由企业统一组织本单位人员,选择一个培训机构进行报名培训测试。 培训机构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向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提交培训、考试计划申请表(见附件4),以培训期数编号+机构简称+考试日期命名,计划内容包括计划编号(机构代码两位+培训编号五位)、申请机构、申请岗位、考试人数、培训及考试时间等信息。经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培训计划。培训开始前3个工作日提交培训、考试计划申请表,确定培训计划,中途不得擅自变更、删除培训计划。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等待培训机构审核报名信息,待审核通过以后,通知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见附件6)、学历证书原件等相关报名资料进行自核审查。培训机构应仔细核对人员系统资料及报名资料,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收报名并列入培训计划。培训机构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建档留存备查。各市(州)主管部门定期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报名人员对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培训机构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培训内容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和住建部组织编写的《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大纲》规定的内容培训。 参训人员按所选择的培训机构发布的上课时间、地点参加面授或线上学习。参训人员学习时间最短不少于40学时,未达到培训学时要求的不能参加测试。培训机构按照公布的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所有人员完成培训后,在系统上向主管部门提交测试申请。 1.测试方式。参训人员参加学习满40学时以上,方可参加测试,省级主管部门在“系统”抽取生成试卷。测试采取现场集中闭卷机考方式,测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2.测试申请。参训人员达到培训学时要求后,培训机构对参训人员的学时进行确认,并提前4个工作日在“系统”中提交测试申请,经市州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申请时间和地点组织线下测试。市州主管部门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测试审核,并在系统中生成试卷。 1.考场要求。测试采取集中测试方式,测试地点在培训机构标准化机考考场中进行。测试中,培训机构要确保机考设备和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监控系统要覆盖整个考场。测试过程中,应保持抓拍摄像头可以清晰拍摄到人脸,随机至少抓拍三张考生照片传输至系统中备案。考试监控视频文件留存三年备查。 2.考务组织。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及培训机构应当做好测试组织管理工作。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工作包括:抽调人员对测试进行巡考;在考试过程中对测试人员进行抽查比对;督促培训机构按流程规定组织考试。培训机构具体工作包括:测试前检查考场设施及网络连接,保证考试正常运行;测试中应配备两名以上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在开考前30分钟组织测试人员人脸识别,如发现照片无法识别,监考人员应核对本人身份,在考试现场协助测试人员替换系统照片;测试前讲解测试管理系统的相关操作事项,指导考生进行机考操作;解决考试中的突发问题,保证考场秩序,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考生交卷后“系统”自动生成测试成绩,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对成绩进行确认后,生成电子培训合格证。 1.砌筑工(建筑瓦工、瓦工) 2、钢筋工 3、架子工4、混凝土工 5、模板工(混凝土模板工) 6、管道工(管工) 7、建筑电工 8、防水工 9、木工 10、古建筑传统彩画工(彩绘工) 11、通风工 12、机械设备安装工13、抹灰工 14、镶贴工 15、安装起重工(起重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16、变电安装工17、桩机操作工18、起重信号工(起重信号司索工)19、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20、 装饰装修工21、石工 (石作业工)22、爆破工23、除尘工24、测量放线工(测量工、工程测量员)25、线路架设工26、除尘工27、古建筑传统石工(石雕工、砧细工)28、古建筑传统瓦工(砧刻工、砌花街工、泥塑、古建瓦工)29、古建筑传统木工(木雕工、匾额工)30、古建筑传统油工(推光漆工、古建油漆)31、砌花街工32、油漆工。 凡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相应等级的培训考核。 1.初级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期满1年以上,或通过建筑劳务基地培训合格者。 2.中级职业技能岗位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期满5年以上,或取得初级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者。 3.高级职业技能岗位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期满10年以上,或取得中级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满3年以上者。 参训人员登录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址:http://rcgz.mohurd.gov.cn)以下简称“系统”,在首页进行个人账户注册,在个人详情页面中点击“培训管理”-“添加培训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并选择培训机构。等待培训机构审核报名信息,审核后培训机构应及时与报名者联系。也可由企业统一组织本单位技能人员选择一个培训机构进行报名培训考核。 培训机构可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技术工人等级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等相关要求,按工种选用《建筑工程施工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等培训教材。 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可采取自学、脱产学习、集中学习、以工代训等多种方式进行。建筑施工企业作为职业培训工作的主体,应建立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制度,通过自主培训或委托培训,采取施工现场岗前培训、班前培训、以工代训等方式,使技能人员全面掌握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建立培训人员档案,参加考试的技能人员,培训学时应满足岗位技能需要,原则上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可依托建筑施工现场开展,也可单独设置考核场地实施,对于由企业统一报名且人数较多的考核需求,培训机构可到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上门考核。培训机构在专家库中抽取考核专家组成考核组,每个工种不少于两名考核员。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由理论考核(占20%)、安全知识(占20%)和操作技能考核(占60%)三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初、中级工理论、安全知识考核既可以采用笔试方式,也可以采取口头问答方式,但要做好问答记录,一般情况下,理论、安全知识考核在施工现场进行;高级工理论、安全知识考试必须采取笔试方式。具体理论、安全知识考核内容、方式由培训机构确定。 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在施工现场进行。培训机构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标准,考核员应按技能考核标准,在施工现场观看考生施工作业情况,根据考生技能操作熟练程度、标准规范的掌握情况和操作质量等方面给出评价,现场打分,考核员应对实际考核情况做好记录。 技能人员实操考核后,培训机构要拍摄一张以考核当日实操现场为背景的人物照片,照片中应包括考评员两名,站在两侧,并将考评员证书个人信息面朝前,考生站在中间。照片尺寸为6寸,照片应清晰,需留存电子版。 培训机构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填写好成绩确认单,整理保存考核现场影像资料,按要求将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上传至“系统”,经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系统”将为培训合格人员生成技能人员电子培训合格证。 培训合格证为电子证书,不统一发放纸质证书。培训机构或测试合格人员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1.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机考标准化考场设置要求 2.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机考考场规则 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及技能人员违纪处理规定 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测试申请表 5.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技能人员培训、测试申请表 6.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登记表; 7.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及技能人员培训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