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印发既有住宅建筑共用消防设施更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指引的通知
厦住建消〔2025〕27号
各区住建(和交通)局,各建设(代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既有住宅建筑共用消防设施更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升既有住宅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厦门市既有住宅建筑共用消防设施更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