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我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范围内使用财政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发承包活动,其他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参照使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各单位在编制合同文件时,要主动熟悉《示范文本》的内容,进一步提高合同的编制质量。在《示范文本》使用过程中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反映(联系方式:82282423)。 三、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参建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或市工程合同与造价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履行合同网签手续。网签合同的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一致,合同履行期间订立补充协议的,应当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网签。 1.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5) 2.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5) 3.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2025) 4.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2025) 5.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材料合同(示范文本2025) 6.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备合同(示范文本2025) 7.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2025) 8.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