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有关事项的提示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规范高效申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企业资质的申报、受理、审查、公示及政策咨询解答等服务,均严格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不收取任何费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从未授权、委托或指定任何中介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代办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务,也从未组织或认可任何形式的“有偿辅导”“有偿保过”活动。
二、企业资质审批严格按照法定的标准和工作时限办理,所有审查结论均基于企业申报材料是否满足标准要求。审批过程不存在任何预设的“通过率”或“名额限制”,不存在任何“内部指标”,不存在任何“服务费”“咨询费”“加急费”“公关费”等,凡“资质审批通过率低、办理时间长,必须找关系才能过”等均为不法分子为牟利编造的不实言论。
四、请建设工程企业务必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和承诺,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五、对于冒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名义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形象、扰乱市场秩序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提请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企业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