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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6年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建质安〔2026〕11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6年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6年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2月24日

2026年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26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精神以及住建部、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以提升质量安全管控能力为主线,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推进高品质建造五年行动,整治群众住房“堵漏裂臭”问题,推行“五位一体”联动检查,深化“365天·天天有暗访”行动,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城镇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数量、来访批次(人数)实现“双下降”。

一、拧紧各方责任链条

(一)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持续巩固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体系,加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完善施工单位总分包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加强对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企业的入场审核和现场管理。强化监理单位监理责任,督促监理单位按规定落实危大工程、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旁站巡视。压实勘察、设计、检测、监测等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强化参建各方企业和人员信用管理。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监督人员考核机制,落实考核发证、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推行“三包一挂”、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农民工工资支付、建设工期等“五位一体”联动检查,坚持“365天·天天有暗访”,推动监管重心由现场隐患查处向督促企业责任履职核查转变。

(三)强化从业人员岗位责任。督促企业、项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要求,保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独立履行安全监督职责。持续落实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全员常态自查自纠质量安全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等按规定到岗履职,落实带班检查、日常巡查、安全日志、“两单两卡”等制度。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二、提升工程质量品质

(四)推动高品质建造。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永久性标牌制度。加强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开展施工质量评价。研究“好房子”施工技术措施,出台《重庆市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点》。鼓励应用先进技术、绿色建材和新型建造方式。开展重庆市市级工法评审,持续推进川渝工法共建共享。

(五)整治群众住房“堵漏裂臭”问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镇住宅工程“堵漏裂臭”等问题,持续推进质量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完善防治手册,修订分户验收表格,切实做好住宅项目管理“五个到位”,提升城镇住宅工程质量,化解潜在矛盾纠纷,降低信访投诉风险。

(六)强化建材进场质量管控。健全建材使用全过程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先检后用”,强化不合格建材闭环处置。加大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进场材料的监督抽测频次和力度,重点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开展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风险管控研究。

(七)加强检测、监理行业管理。持续加强质量检测、监理行业分级分色差异化监管,组织年度专项检查。指导市建设监理协会编制发布工程监理行业发展报告,开展行业自律检查,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指导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配合开展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提升检测机构和人员能力水平。

三、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管控水平

(八)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动态更新年度目标任务并打表推进。每季度至少组织1轮“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全覆盖检查。开展三年行动总结评估,提炼一批长效工作机制。研究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小型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推广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化施工现场工程设施设备全量纳管,健全完善“入场、使用、安拆”全过程管理机制。

(九)强化危大工程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持续强化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交底、实施、验收等全过程管理,用好危大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组织危大工程专项抽查,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实施更严格的管控措施。深化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学习,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全量录入质量安全监管平台,严格执行线上追踪、动态清零闭环管理要求。

(十)强化常见习惯性违章作业治理。持续开展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坍塌、触电、有限空间中毒等事故隐患治理。抓好职责范围内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动火动焊、临时用电、危化品及可燃物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全员化自查自纠常见违章行为。加大简易处罚执法力度,严格及时处罚常见违规违章行为,切实减少事故发生。

(十一)强化事故处置和复盘。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送和技术复盘分析制度,对发生事故企业严格实施“现场整治、警示约谈、市场禁限、条件核查、信用扣分、责任追究”全链条闭环处置;对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住房城乡建设部专项督导、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督导等上级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参照事故调查处理。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十二)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图集、施工污染防治实施意见、扬尘防治长效机制等标准和规定,持续强化施工现场扬尘噪声防治、建筑垃圾、施工排水、施工围挡、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等管理,规范“三区”设置及日常管理,切实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十三)高质量完成中央督察巡查和国家交办的专项工作任务。强化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治理,提升现场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水平,坚决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建筑垃圾问题涉及住建领域整改销号任务。做好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等迎检工作,坚决完成反馈问题整改销号任务。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2026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持续整治第三方施工破坏城镇燃气管道问题。

四、夯实质量安全综合保障基础

(十四)提升风险防范应对能力。迭代升级房屋市政工程风险分级分类分层防范应对工作机制,围绕暴雨、大风、高温、降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和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明确预警响应等级,健全市、区(县)、项目三级风险防范应对体系。

(十五)提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修订《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应急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组织开展2026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综合应急演练,指导各区县、各项目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针对性演练。持续强化全市政企共建“1+3+38”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和装备储备体系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物资台账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十六)加强数字赋能监管。不断夯实“工程智管”基础能力,加快形成体系能力。指导区县、企业创新应用场景,抓好应用实战。聚焦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速“人、机、料、法、环”全要素实时感知体系建设,探索推进AI智能体在安全行为识别、设备风险预警、环境智能监测、项目管理画像等方面应用。修订完善数字工地建设管理规定及评价细则。

(十七)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市、区(县)分级组织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开展全员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安全咨询日”等系列活动。编制质量安全图册、拍摄专题片、发布短视频、张贴宣传标语,推广“施工安全教育小程序”,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质量安全意识和能力水平。全面落实从业人员“三级教育”“每日晨会”制度。

五、强化组织实施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质安总站和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要点内容,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确保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加快政策文件的研究制定,采取日常调度、专项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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