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电动自行车电气故障火灾频发,违规停放充电酿成事故屡有发生。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起火事故,让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再次引发热议。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筑牢消防安全防线,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前期,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编制印发了《四川省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消防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为建设科学合理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提供了技术支撑。
依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架空层定义为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
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需要遵循哪些消防安全要求?
平面布局方面,电动自行车停车库宜独立设置。附建式电动自行车停车库设置在架空层时应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电动自行车停放车位应分组设置,每组长度不应大于20.0m,每组停放数量不应超过50辆;当设置在架空层内,每组停放数量不应超过20辆。
安全疏散方面,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或安全出口,不应经由架空层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库通至室外,疏散楼梯间在首层应直通室外。当确需经由架空层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库通至室外时,停车库与建筑主体安全出口通至室外的路径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
排烟方面,架空层内设置电动自行车停车库时,停车库与架空层其他功能区应采用防火墙进行防火分隔,且面向室外的架空层区域不得封闭,以满足通风排烟需要。
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应在符合本导则要求的场所进行停放、充电,禁止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架空层等公共区域。
此外,电动自行车停车库在架空层的消防设施等其他技术要求需满足《导则》的同时,也需满足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的《建筑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要求(试行)》技术要求。
电动自行车火灾具有起火快、烟气毒、蔓延猛、逃生难的特点,一旦在疏散通道、架空层等关键区域违规起火,短短几十秒就会充满有毒烟气,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请大家务必摒弃“图一时方便”的侥幸心理,自觉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到合规场所充电,切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架空层等公共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