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2026年度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监理单位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房屋市政工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住建部门发现部分监理单位存在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现场安全隐患整改督促不力、未及时上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情况等问题。今年发生的多起生产安全事故中,也存在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隐患未能及时消除,最终引发事故。为强化警示震慑,督促监理单位及人员依法依规认真履职,规范施工现场监理行为,现公布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一、江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建筑起重机械违规使用监理不到位 2026年2月,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赣县区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项目监理单位江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审核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手续,存在物料提升机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相关手续,未经检测合格即投入使用的违规行为。 处罚结果:2026年2月,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作出对江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罚款75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工程有限公司监理人员未到岗履职 2026年3月,上饶市弋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弋阳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建设改造工程光辉片区管网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现场核查,认定监理单位****工程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岗履职,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处罚结果:2026年5月,弋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作出对****工程有限公司罚款150000元,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7208元的行政处罚。 三、江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配备人员 2026年1月,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在吉安市阳光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监理单位江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行为予以立案调查,认定其未按照监理中标通知书要求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虽已下发整改通知单,但监理人员配备不足、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等问题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处罚结果:2026年3月,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作出对江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危大工程管理档案 2026年3月,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景德镇市珠山区莲花山社区医院医养结合建设工程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监理单位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危大工程监理失控。 处罚结果:2026年5月,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作出对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罚款14000元,对总监理工程师马某某罚款1800元的行政处罚。 五、江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编制危大工程监理细则 2026年5月,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经开区建设局对昭萍大厦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监理单位江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未编制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实施细则,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处罚结果:2026年6月,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作出对江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罚款10000元,对总监理工程师章某某、专业监理工程师林某某分别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江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施工单位隐患拒不整改情况未上报 2026年6月,赣州市寻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寻乌县东江源颐养中心二期项目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现场核查,认定监理单位江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及总监理工程师曾某某发现事故隐患后,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及不停止施工的行为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处罚结果:2026年8月,寻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作出对江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罚款150000元,对总监理工程师曾某某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七、江西省**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危大工程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2026年6月,宜春市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宜丰县紫贤华庭小区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监理单位江西省**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未对危大工程实施专项巡视检查,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 处罚结果:2026年7月,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作出对江西省**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罚款20000元,对总监理工程师黄某某罚款4900元的行政处罚。 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编制危大工程监理细则 2026年8月,新余市分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分宜县失能失智照护中心建设项目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监理单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处罚结果:2026年8月,分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作出对监理单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罚款10000元,对总监理工程师李某某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各地要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和“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方案,加大对监理单位专业人员配备不足、危大工程管控不力、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不够以及监理人员虚假履职等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以严查重处形成震慑效应,倒逼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各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要以案为鉴,加强自身建设,自觉踏实履职,当好工程建设“专业管家”和“安全监督员”,以高质量监理护航工程建设项目高水平安全。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0月8日 原文链接: http://zjt.jiangxi.gov.cn/jxszfhcxjst/wjtz/pc/content/content_2109466805290991616.html?session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