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1道路工程设计标准 道路等级:城市支路I级; 设计车速:30km/h; 荷载等级:路面设计轴载:BZZ-100; 设计年限 :路面结构达到临界状态年限15年;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的年限为15年; 抗震等级: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 视距:停车视距40m 路面防滑:在一般路段,F0(路面摆式仪竣工验收测定值)≥45,F(设计年限内路面摆式仪使用值)≥35,构造深度TD在0.2~0.4mm之间,石料磨光值光PSV≥35;在环境不良路段,F0(路面摆式仪竣工验收测定值)≥50,F(设计年限内路面摆式仪使用值)≥40,构造深度TD在0.2~0.4mm(1.0~1.2mm)之间,石料磨光值光PSV≥40。 1.2平面设计 本工程北起沙湖南环路(桩号0+000),南止公正路(桩号0+224.104),设计长度224.104m。道路中线按规划坐标定位,全线为一条直线,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采用“一块板”断面形式。路口最小红线半径15米,最小缘石半径20米。其中施工起点(桩号0+050)与沙湖南环路(工程编号2010099-3)接顺,施工止点(桩号0+224.029)与公正路现状接顺,故本次实施全长154.029m。沙湖三路与沙湖南环路、公正路均为平面交叉,交叉口采用信号灯方式控制。道路两侧人行道均设置盲道,盲道颜色宜选用中黄色,在道口和单位出入口处的人行道均设置斜坡道,遇障碍物时,盲道应设提示砖,并绕开通行。 1.3纵横断面设计 全线纵断面设计高程在21.76m~22.23m之间,变坡处设竖曲线,最大纵坡1.65%,最小纵坡0.3%。规划断面宽30米,断面采用“一块板”形式,中间15.0m机动车道+2×2m绿化带+2×2.5m非机动车道+2×3.0m人行道。机动车道横坡为1.5%,坡向向外,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横坡为2%,坡向向内。 1.4土基 填土压实度要求(重型击实标准):填方地段路槽下0~80cm为90%,80~150cm以下为90%,150cm以上为87%,挖方及零填方地段路槽下0~30cm为90%。管道沟槽回填土要求同上,土基回弹模量要求大于25Mpa。人行道:填方路段路槽下0~80cm为87%,80cm以上为85%,挖方路段路槽下0~30cm为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