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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的项目规则及取样规定

  • 资料大小:39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12-02-18 15:07
  • 发布作者:红蚁磊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gc5.com
  • 安全检测 瑞星 江民 卡巴斯基 金山
介绍: ⑴对同一水泥厂生产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⑵随机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2、 袋装水泥: ⑴对同一水泥厂生产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⑵随机从不少于20袋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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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的项目规则及取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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