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交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主要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提出工程质量等级建议。 竣工验收由交通部或批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地方交通主管部门主持,主要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总结经验教训,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小型工程或简易工程项目,经主持竣工验收单位批准可合并为一次竣工验收。 第五条 分段完成的路段或单项工程,具有独立使用价值,可分段交工,经交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全部完成后统一进行竣工验收。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均采取评分法确定等级。其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