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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行道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 资料大小:85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12-08-15 10:56
  • 发布作者:花花蛇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gc5.com
  • 安全检测 瑞星 江民 卡巴斯基 金山
介绍: 3.1投标人自行勘察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无论投标人是否勘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勘察了现场,对本招标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投标人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因勘察目的进入招标人工程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任何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勘察现场而造成的事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其它任何损失和引起的费用开支承担责任。 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也不承担这些费用。 5缴税承诺。区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书中必须承诺该项目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税种在青岛开发区缴纳。 6实行项目班子押证制度。中标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标人持该工程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原件到开发区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处办理(开发区长江中路208号三楼)押证手续。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施工企业持竣工验收证明到开发区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处(开发区长江中路208号三楼)领取项目班子证件。 7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将承担一切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8中标项目经理要在职在岗,认真履行职责,善始善终完成工程施工任务。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已中标项目经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位的项目经理,必须报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区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更换(新更换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不得低于原中标项目经理)。如项目经理不到位,不能履行项目经理的职责,经建设单位出具证明后,区内企业一次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两次取消该单位一年的投标资格,区外企业则取消入区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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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行道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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