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5.2投标人应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不符合投标要求,其风险将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凡不能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可用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总承包方。总承包方将对在投标截止日期1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在不晚于开标前12小时给予答复。 7. 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前,不论是总承包方自己的意见或因投标人要求澄清而作的答复,总承包方可因任何理由发出补遗书修改招标文件。任何补遗书应被视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总承包方电话通知各投标人到指定地点领取补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