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 一般要求 1.1 投标人应在技术方案建议书中详细描述拟承包工程的系统方案的构成、功能和特点。 1.2 投标人应在技术方案建议书中对拟承包工程的关键设备进行选型,对其品牌、型号、功能和关键技术指标加以说明。 1.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填写下列所有投标技术数据表。 1.4 招标文件中的图纸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完整地了解整个宁夏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机电工程的基本框架,投标人可根据所投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在技术方案建议书中予以体现。 2. 对技术规范的响应 2.1 投标人应确认是在已清楚本招标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才提供技术方案建议书的。 2.2 在将本合同授予承包人后,如果发现承包人没有符合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除非这些内容事先在投标技术文件响应表中说明并获得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批准,那么,承包人应在不增加费用的前提下,按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去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 3. 产品样本(提供彩页) 3.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关键设备的产品样本彩页原件(尽可能)。如果产品样本有多个系列型号,那么投标人应在拟用的型号条目上进行标注,以便审阅。 3.2 如果投标文件对关键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的描述与样本不一致,则以样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