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4.1开挖(TB10417-2003) 1)隧道开挖断面的中线、高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隧道不应欠挖。当围岩完整、石质坚硬时,方允许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1m2不大于0.1m2)侵入衬砌,整体式衬砌应小于10cm,其它衬砌不应大于5cm。拱脚和墙脚以上1m内断面严禁欠挖。 3)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的炮眼痕迹保存率,中硬岩应大于等于60%,并在开挖轮廓面上均匀分布。 4)隧道开挖断面允许超挖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