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用爆破法惯通隧道,应有准确的测量图,每班都要在图上标明进度。每个工作面相距15m时,测量人员应下达通知,此后,只准从1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派出警戒,待双方作业人员都撤至安全地点方准起爆。 (2)间距小于20m的两个平行巷道掘进中的1个工作面需要进行爆破时,应通知相邻巷道的全体人员都撤至安全地点。 (3)独头巷道掘进工作面爆破时,应保持工作面与新鲜风流之间的畅通;爆破后人员进入工作面之前,应进行充分的通风,并用水喷洒爆堆。 (4)在有煤尘或瓦斯的环境中掘进巷道,装药起爆前和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地点20m内风流中的沼气浓度,当沼气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禁止装药爆破。在此环境中爆破,必须使用煤矿许用安全炸药,并禁止用导火索起爆;使用毫秒雷管时,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禁止使用秒或半秒延期雷管;一律不准使用动力电源作为起爆电源。 (5)含瓦斯的井巷爆破作业时,炮孔深度不得小于0.65m;当炮孔深度小于0.9m时装药长度不得超过炮孔深度的1/2。当炮孔深度大于0.9m时装药长度不得超过炮孔深度的2/3。剩余部分全部用炮泥填塞。 (6)在隧道内施工作业时严禁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