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总经理领导下的项目总承包负责制,项目经理部要与相关责任人签订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所有在建单位(项目部、预制场、试验室等)必须设置标示牌,明确标示现场质量领导机构及责任人,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第四条 本建设项目质量管理采用跟踪督导、抽检、报检和联合监理检查制相结合的办法对总包质量进行控制。各参建单位(内设项目部、分包项目部、劳务承包部)必须无条件地接受项目总承包部的检查。 第五条 加强领导,依靠科技,强化工程质量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素质,全面搞好质量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