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4.4.9 应急办公室职责 应急办公室设在项目经理部HSE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收集有关灾害信息并通知到相关单位;在重大自然灾害或事故发生后,组织现场工作组到现场组织协调救灾及善后工作,现场工作组成员由经理部各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业主、监理相关部门参加;在救灾过程中负责对外联系,保持同地方气象、消防、公安、民政等部门的联系。 5 培训和应急演练 5.1 采取各种方式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风险的识别,避免发生危险。 5.2 掌握对外联系的方法和电话,熟知地方政府救援机构的联系方法。 5.3 验证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对应急预案进行有效性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5.4 做好培训记录。 6 应急响应 6.1 报警、通讯联络程序 项目经理部设立24小时有效电话,24小时与内部之间和外部之间通畅的通讯网络,其联络方式:内外部电话、手机、传真、通告、公告等。发生事故时,项目经理部根据事故的影响决定是否通知业主/监理,并启动项目部应急预案,各小组按职责行动,组织救援。较大事故项目经理应及时上报EPC 项目部、监理有关机构: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卫生防疫站、医院等,并启动应急程序,进行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