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目的: 为了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3.内容与考核: 3.1考核时间: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3.2考核内容:具体的目标措施实施情况;是否完成责任目标;遵章守纪情况等。 3.3考核办法: 3.3.1按所规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每月由安全科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生产车间考核一次,并有考核记录。 3.3.2每季度由安全副总及相关考核人员对部门、车间负责人进行一次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并有记录,以确保目标的完成。 3.3.3每月由安全副总亲自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及反馈情况。 3.3.4采取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推动安全生产深入开展。 3.4奖励与处罚方法: 3.4.1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按年初签定责任状的具体条款,年末给予考核兑现。 3.4.2对在安全责任目标考核中有优异成绩的单位,视贡献大小可随时给予奖励。 3.4.3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为合格,85分以下-75分为一般不合格,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责令单位限期整改;75分以下为严重不合格,由公司做出降级使用的决定,连续两次完不成考核任务的干部,公司对其做免职处理。 3.5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伤亡事故,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递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6发生轻伤事故、中毒事故、重大未遂事故、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对责任单位或个人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