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事故类型 铁路既有线工程施工可能造成的铁路行车事故包括:列车脱轨、掉道;施工机具、材料、车辆侵限挂碰机车车辆;施工挖断既有光、电缆,造成行车通信、信号中断;封闭作业晚点、顶点,影响正常运输秩序;施工损坏既有行车设备;施工或改建(已使用但未交工)路基、线路、桥梁、通号、接触网等设备达不到列车放行条件;施工防护不到位、违章施工、超前作业等违章事故;施工车辆溜逸;胀轨、跑道等影响列车运行;施工人员或旅客伤亡事故等。 (二)危害程度分析 铁路既有线施工发生上述类型的铁路行车事故,危害程度极大,严重影响铁路正常运输秩序和行车安全,并造成国家财产和施工作业人员或旅客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国家财产和安全、保障铁路运输行车秩序和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杜绝和减少上述安全事故。 2.事故发生后,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尽快恢复铁路运输。分秒必争,快速抢通线路及有关既有设备,尽快恢复通车和运输秩序。 3.实行分工负责。在公司、指挥(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铁路既有线施工安全事故、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对施工安全事故和行车事故的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