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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爆破员安全操作细则5p

  • 资料大小:98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13-09-13 15:37
  • 发布作者:帝雅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gc5.com
  • 安全检测 瑞星 江民 卡巴斯基 金山
介绍:     1、爆破员必须按照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2、凭批准的爆破物品领料单到爆破器材仓库领取爆炸物品,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     3、每领取一批新入库的爆破器材,使用前应进行爆炸性能实验,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     4、领取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运送过程必须确保爆炸物品安全,防止发生意外爆炸事故和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事件。     5、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禁止一人同时运送炸药和雷管,一人一次运送爆破器材的数量,不准超过拆箱(袋)运搬炸药20kg,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     6、起爆体、起爆炸药或已加工的起爆雷管,只准由爆破员携带运送。     7、爆破员应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     8、装配起爆管和信号雷管前、必须逐个检查雷管质量,凡管体压扁、破损、锈蚀、加强帽歪斜者,严禁使用。雷管内有杂物,严禁用工具掏和用嘴吹,只准用手指轻轻地弹出杂物,弹不出杂物的雷管,禁止使用。     9、应将导火索和导爆管由垂直面的一端轻轻插入雷管,不得旋转摩擦,金属壳雷管应采用安全紧口钳紧口,纸壳雷管必须系上标记。     10、禁止穿着化纤衣服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     11、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和水下爆破,需在夜间爆破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公安部批准。     12、遇雷雨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迅速撤离危险区,且在危险区设置岗哨,防止他人误入。     13、装药前应对峒室、药壶和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14、使用木(或铜、铝)质炮棍装药,装起爆药包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15、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等敏感爆破器材时,应采用铜或木制长干处理。     16、深孔装药严禁烟火,禁止用明火照明。     17、装药后必须保证足够的填塞长度和填塞质量,峒室、深孔和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扩壶爆破除外)。     18、深孔爆破宜用孔边钻屑石粉填塞,浅眼爆破宜用炮泥填塞。禁止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19、装药或填塞工作要十分小心,禁止捣固和冲击炸药及爆药包,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爆药包。     20、填塞时不得将导线、导爆管、导爆索拉得过紧,防止破损。     21、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     22、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岗哨,爆破员应非常清楚警戒信号(音响信号和视觉信号)的意义,警戒范围的大小和警戒点的分布,并认真做好警戒工作。     23、地面爆破在危险区边界设置的警戒点,应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每个警戒点应处于相邻警戒点视线范围之外。     24、每次爆破应依次发出预告信号。‘起爆信号和解除警戒信号’。     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警戒人员从爆区由里向外清场,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的安全地点并在各警戒点设置警戒。     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爆破员才能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25、只有爆破工作领导人发出起爆信号后,爆破员才能进行以下起爆工作。     导火索起爆法点燃信号线,依次进行点炮。     电力起爆法打开起爆电源开关箱,将主线接入电源线的开关上或起爆器接线柱上。     导爆索或导爆管网络起爆法向主起爆线上连接其起暴雷管。     26、起爆点(站)应远离爆区,宜设坚固严密的人工掩体,位置和方向应能防止飞石、空气冲击波、炮烟和边坡滑落、滚石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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