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 目的 1.1 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我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保证工程质量,贯彻落实交通部标准JTG 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 1.2 对已完工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检验评定,合格后以便进入下续工程;不合格时,及时组织返工。 1.3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结果,可作为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的依据。 2 工程质量单元划分 2.1 为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监控和管理以及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将建设项目划分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三级。 2.2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单元按表2.2-1 和 2.2-2 规定进行划分,单元编号统一按表2.2-1 和 2.2-2 规定编制。表中工程质量单元均指高速公路双幅工程。 2.3 表内标注*号者为主要工程,评分时给予2的权值;不带*号者为一般工程,权值为1。“机电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按其专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表中不再列出房屋建筑的工程质量单元。 2.4 互通立交工程、隧道工程、环保工程、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机电工程均以一个标段为1个单位工程。互通立交工程中主线路基路面分别纳入主线的质量单元中,匝道下穿主线的桥梁纳入主线桥梁单元中。 2.5 以特大桥为主体建设项目工程的引桥、引道、互通立交、交通安全设施质量单元的划分与一般建设项目相同。 3 工程质量评分 3.1 工程质量评分方法 工程质量评分,按100分制,从分项工程开始评定,逐级计算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的得分值。 3.2 分项工程评分 (1)基本要求检查 按JTG 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以下简称《标准》)中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逐条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应及时组织进行返工。 (2)实测项目计分 ①按数理统计法计分。《标准》中分项工程所列检查项目的路基路面压实度、弯沉、路面结构厚度、水泥混凝土抗压和弯拉强度、半刚基层材料抗压强度等,应按数理统计方法计分,合格时得满分(100分),不合格时得零分。其中路基路面压实度、路面结构厚度两项,合格后还应按规定标准计算测点合格率,在按合格率计分。 ②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