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职工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和指示,批准颁发项目部的安全规章制度。 2、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组织制订安全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保证措施、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3、领导安全教育、安全考核评比和安全奖惩工作,交流推广安全先进经验,提高队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负责全面安全管理工作,主持本项目安全生产日常事务。 4、定期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总结经验教训,找出主要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并付诸实施。 5、加强对安全监察工作的领导,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和设施,支持安监人员工作,使其有职有权履行职责,并监督项目全员履行安全职责。 6、审批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劳动安全工作业务活动经费计划。 7、主持、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对重大伤亡事故提出调查处理和结案意见,并报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 8、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 9、审批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并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0、及时解决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生紧急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逐级上报。 二、项目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项目党支部书记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在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广泛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保证安全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 2、与项目行政领导一起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党政共管的安全管理体制。 3、监督指导本项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行业、各级政府部门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督促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项目副经理协同行政主管抓好本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对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在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生产、安全、质量及施工现场管理,按审定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管理计划组织施工和现场监控。结合现场实际特点,合理调配施工生产要素,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 2、积极推广“四新”成果,结合生产实际开展科技创新。 3、参与组织安全检查、考核,在定期例会上总结和提出安全管理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完善和整改要求。 4、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监督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到岗到位,保证他们履行其岗位职责。 5、协助项目经理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支持管理小组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活动。 6、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参与组织抢救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7、协助配合相关部门、人员的安全事故调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发生。 8、协助项目经理督促《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在本项目的有效运行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