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施工标准化考核用表 包括工地标准化检查评分表(Al表)、施工工艺标准化检查评分表(A2表)、工程实体质量评分表(A3表)、建设项目施工标准化考核得分汇总表(A4)、省级抽查评分表(B1、B2表)。 (一)工地标准化考核得分为评分表考核实得分数。 (二)施工工艺标准化考核得分 = ∑本标段单位工程考核得分(如路基、路面、隧道、桥梁)×该单位工程占合同总额的比值。如果某一标段抽取了几个同一类型的单位工程(如几座桥),则以平均分计入该标段的施工工艺标准化考核得分。 (三)工程实体质量分“路基、桥梁、隧道”和“路面”两部分,采用平均值作为实体质量评分。现场无法实施检测的考核内容,以市(省直管县)交通质监局近期督查结果为评价依据。如没有某专业工程,其分值平均分配至其他专业工程;路面尚未施工的,直接采用“路基、桥梁、隧道”分值作为质量得分。 (四)评分表满分100分,具体分值按类别设置,不再细分。打分时,采用检查记录、逐条扣分的方式进行打分,考核时达不到检测条件的指标或空缺指标可不扣分。 二、施工标段评分 施工标段评分按照以下公式进行: 施工标段评分=工地标准化得分×0.2 + 施工工艺标准化得分×0.4 + 工程实体质量得分×0.4。 被考核标段应将路基、桥梁、隧道工程抽全(独立桥梁或隧道标段除外)。如同一标段抽取几座桥梁或隧道(如3座大桥),以平均分计入评分表(3座大桥的平均值作为桥梁分值)。 考核过程中如发现停工待检现象,该施工标段得分加扣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