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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资料大小:65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12-06-06 11:25
  • 发布作者:花花蛇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gc5.com
  • 安全检测 瑞星 江民 卡巴斯基 金山
介绍: 1.在路基填筑之前,应检查地基的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2.地基处理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该认真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地基处理施工方案”;同时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并按规定进行试验;并对施工单位所做的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满足要求后,才能进行地基处理施工。 3.对原地面平整和碾压、换填、抛石挤淤等,要求施工单位上报处理的范围、深度,进行复核。 4.对高压旋喷桩、浆体喷射搅拌桩、粉体喷射搅拌桩、砂桩、碎石桩、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灰土挤密桩以及砂、碎石垫层、强夯、重锤夯实、毛细水隔断层等,在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工艺性试验,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 5.对高压旋喷桩、浆体喷射搅拌桩以及洞穴、陷穴的注浆处理等,应检查施工现场的环保情况,要求施工工点必须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浆隔离与回收设施。 6.对高压旋喷桩、浆体喷射搅拌桩、粉体喷射搅拌桩等,监理工程师应按计量规定检查其计量装置的配备和检定情况。 7.地基处理并验收后,应要求施工单位尽快施工上部的基础、路堤等。当上部结构是基础时,不得使基底浸水或长期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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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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