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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工程施工测量方案

  • 资料大小:34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12-06-12 14:41
  • 发布作者:无背斜拉桥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gc5.com
  • 安全检测 瑞星 江民 卡巴斯基 金山
介绍: ①路基施工前,应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设计图表、施工工艺和有关规定钉出路基用地界桩、路堑开挖线、路堤坡脚、路堑堑顶、边沟、取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等的具体位置桩。在距路中心一定安全距离处设立控制桩,其间隔不宜大于50M。桩上标明桩号里程与路中心填挖高,用(+)表示填方,用(一)表示挖方。 ②在放完边桩后,应进行边坡放样,对深挖高填地段,勾机每换一个位置,当高度达到5米时都要放出该挖方的坡脚处,检查是否符合设计坡度并放样线桩开挖点,测定标高,并进行下一道坡度的开挖。 ③路基施工期间每季度至少应复测一次水准点,雨季要间隔一个月进行一次水准点复核,冬休后,复工前进行一次水准点复核。 ④机械施工中,应在边桩处设立明显的填挖标志,宜在不大于50M的段落内,距中心桩一定距离处埋设能控制标高的控制桩,进行施工控制。发现桩被碰倒或丢失时应及时补上。 ⑤取土坑放样时,应在坑的边缘设立明显标志,注明土场供应里程桩号及挖掘深度;作为排水用的取土坑,当挖至距坑底0.2~0.3M时,应按设计修整坑底纵坡。 ⑥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放样时,宜先做成样板架检查,也可每隔10~20M在沟内外边缘钉木桩并注明里程及挖深。 ⑦施工过程中,应保护所有标志,特别是一些原始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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